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等文件精神,需对《东莞市高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高埗镇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34.62平方公里。
(二)规划基期: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原则: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城乡融合、协调发展;以人为本、注重品质;传承文化、彰显特色;侧重实施、加强联动。
(四)规划指标:包含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 10项约束性指标及常住人口规模、新增生态修复面积等 2 项预期性指标。
(五)规划内容:落实三区三线、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等。
(六)规划目标:把握纳入城区片区的机遇,延续与提升特色水乡、高端眼镜名镇等地方传统优势,着力提升全镇生态环境质量和城市品质,建设“城区片区高品质精美新城、东莞北部先进制造业强镇”。
二、征求公众意见对象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及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了解情况;
(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当地经济发展、生活居住的影响;
(三)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与战略的合理性是否认同;
(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期间影响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否影响自身利益,有何诉求;
(六)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支持情况;
(七)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以下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责任单位
单位名称:东莞市高埗镇规划管理所
联系人:陈柱轩
联系电话:81136385
地址: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3楼
(二)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广量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69-39003333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黄金路1号东莞天安数码城B区2号807号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东莞市高埗镇规划管理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