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转载自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关于《东莞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批前公示
2023年7月,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完成了《东莞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在报东莞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一)平面范围:本规划范围为东莞市的行政区域范围,陆域面积246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76平方公里;
(二)竖向深度:依据东莞市国土空间规划竖向分层,本规划竖向深度分为浅层地下空间(地表下0~15米,含15米)、次浅层地下空间(地表下15米~30米,含30米)、次深层地下空间(地表下30~50米,含50米)、深层地下空间(地表下50米以下)。
二、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15日。
三、《东莞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and.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大厅。
四、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发送电子邮件到[email protected];
(三)书面邮寄至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23001(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东莞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五、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交通市政科,联系电话26983236 。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东莞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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