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广东自然资源”
“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是落实“三旧”改造政策、推进“三旧”改造项目有序实施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广东先后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原有“三旧”改造政策进行迭代升级,原有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相关文件规定亟需更新和完善。同时,机构改革后规划职能实现“多规合一”,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行使规划、用地管理职能,对于“三旧”用地报批涉及的规划审查,在审查内容、方式、深度等方面均需作出相应调整,并需就规划、用地手续同步办理进行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三旧”改造工作效率和质量,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对照新政策、新要求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原有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印发实施《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标图入库。主要是对广东历年来多份政策文件中既有“三旧”改造标图入库政策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归纳和更新,明确了标图入库的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清单及范本、审核要点等内容。重点修订补充了“工改工”项目直接标图入库,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可整体标图入库,与原“三旧”用地进行置换的其他建设用地以及使用“三旧”用地复垦产生规模、指标的非建设用地可直接标图入库地块等规定。
第二部分是改造方案编制及审批。主要明确了改造方案编制总体要求、改造方案内容要点、材料清单及参考范本、审核要点、审批流程等内容。制定了详细的改造方案及请示、批复参考模板,有效指导地方对改造项目实施路径进行统筹谋划,规范有序推进改造。
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依次为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审批,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土地完善转用审批以及“三地”及其他用地办理转用、征收审批。主要明确了各种类审批的适用范围、报批材料清单及范本、审核要点、审批流程等内容。按照“批什么、审什么”原则,在用地审批环节重点针对办理、征收手续条件进行审查,避免了重复审查。
同时,《指引》明确了各项审批事项的时限要求,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后,拥有批准权单位须在20个工作日(不含补正及预公告时间)内完成批准,并明确会审时间、补正时间等具体要求,推动各地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